“在城镇稳定工作多年的农民工因为不能缴纳公积金而不能享受到公积金制度下的住房福利,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们在城镇生活的成本支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局上海站邮件处理分中心邮件接发员柴闪闪为农民工“代言”,建议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的建议。
柴闪闪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各地为了让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其中的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参与到城市的建设中,提供了一系列普惠政策,比如提取住房公积金垫付房租、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等等,但是公积金政策上对待农业户口性质的务工人员在公积金交纳上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分批分期交纳的,是让员工和企业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来建立的。
“这使得一些企业对待农民工的公积金交纳抱有消极态度。”柴闪闪表示,这样的情况在劳务派遣工和加盟公司中更为普遍,很多农民工已经在城镇有稳定的工作并且脱离了农业生产,同工不同社保福利的制度使得他们对市民身份的认同感缺失,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们在城镇生活的成本支出。
柴闪闪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明确覆盖农民工群体,凡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不应区分城镇户籍与农业户籍,让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的每一名农民工享有城镇职工应有的福利。同时,考虑到小微企业的用工成本,建议针对小微企业实施降低社保缴费标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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