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委区政府继续为户籍内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确保我区高龄津贴摸底工作顺利实施,近日,芝罘区卫生健康局召开2019年度芝罘区高龄津贴摸底工作启动会议,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保证高龄老人们都能够及时领取到高龄补贴,切实把改善老年民生的好事做好做实,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2019年度芝罘区高龄津贴申请时间截止至7月31日,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请时凭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区)提出申请,填写《芝罘区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统计表》,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去世的老年人,凭相关证明按规定享受高龄津贴。本年度高龄津贴发放依申请为准,于重阳节期间由各社区(居民区)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老人统一发放。
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按年龄区间实行分档发放,1930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按照80—89周岁上报,每人每年发放200元;1920年1月1日—192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按照90—99周岁上报,每人每年发放300元;191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按照百岁上报,每人每月发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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