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日据微“上海发布”1日凌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自7月1日0时起,离沪返沪人员措施调整如下:
一、上海高风险地区将实行封闭管控,包括“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来沪回沪7天内有高危地区居住史者,抵沪后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相应频次将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对上海中风险地区采取“不离区、分峰采摘”等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中危地区居住史的返沪人员,抵沪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相应的频率进行。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从上海低风险地区[即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街道(镇)]离沪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居住史的返沪人员,抵达上海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
四、返沪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居住史的,应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委会和单位(或宾馆)报告。可以,而且在到达上海后不超过 12 小时。 .
五、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在72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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